2015年3月31日,哈市食藥監局公布2014“九大”食品藥品投訴案件。2014年,該局通過“12331”平臺共接到投訴舉報及各類咨詢9490余件,通過投訴舉報線索查辦食品藥品假劣案件319件,與公安部門聯合辦案22次,移交公安部門18件,搗毀制假藥品黑窩點6個,公安部門批捕犯罪嫌疑人7名。全年共銷毀假劣藥品共計700多個品種,總重量達50余噸,價值300余萬元。
查辦食品藥品假劣案319件搗毀制假藥黑窩點6個
餐飲店
違法配送營養午餐
11月3日,哈市食藥監局集體約談為中小學生提供營養餐的10家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為期10天的整治行動。針對全市13家從事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原料、加工環境、操作規范、供餐能力、配餐運輸等環節進行逐一排查,對檢查中發現超能力供餐的2家配餐單位,立即責令其改正,要求嚴格按審批單班生產能力供餐;對因過分依賴洗碗機導致個別配餐飯盒沒洗凈問題,責成企業食品安全員要加大抽查數量,及時調整洗消液濃度和洗滌溫度,確保餐具洗凈、消毒;對許可條件變化或不符合標準的進行依法查處。
11月11日,檢查組對“漢拿山”餐飲店違法為學生配送“營養午餐”行為進行查處。該店具備“低層次”餐飲服務許可條件,提供“高層次”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不具備從事集體用餐配送加工基本條件,對食品原料、成品“營養午餐”質量也無法檢驗,且部分調料已超期,食品安全存在極大隱患;廚房僅一個加工間,食品加工無法實行分間操作,存在交叉污染隱患,不再符合餐飲服務許可條件。現場責成轄區局,對“漢拿山”餐飲店違法從事集體用餐配送行為處以5萬元罰款,依法撤銷其《餐飲服務許可證》,并將其納入黑名單,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餐飲服務許可。
益民堂藥房
違法銷售精神類藥物
9月12日,哈市食藥監局接到舉報,香坊區益民堂藥房違法銷售佐匹克隆藥品。稽查人員與香坊區食藥監局取得聯系,對該藥店進行了聯合檢查。檢查發現,該藥店不具備二類精神藥品銷售資格,受利益驅使從某人處購入5盒佐匹克隆藥品,截至檢查時已全部售出。由于其行為違反了《藥品流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該局稽查支隊對該藥店進行了處罰。
佐匹克隆是鎮靜催眠藥品,如服用不當會使患者頭痛、易受刺激或精神錯亂,甚至出現神志模糊癥狀。2013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發布了2013年版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自2014年1月1日起,將佐匹克隆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范圍進行管理。
曹氏伸筋壯骨膠囊是假藥
7月2日,哈市食藥監局稽查支隊聯合方正縣局在該縣松南鄉一食品商店內,查獲疑似假藥“曹氏伸筋壯骨膠囊”及“胃根治膠囊”等80余瓶,執法人員當即對該批藥品進行了查扣。
被查獲的涉案藥品,標示為山東陽谷風濕哮喘糖尿病研究所生產,批準文號分別為濮衛藥準字(1998)DJ-06號及濮衛藥準字(1998)DJ-07號。
根據相關規定,藥品必須符合國家藥品標準,被查扣的藥品批準文號是在1998年由濮陽衛生部門批準的,此批文應在取消地方藥品標準時一并取消。被查扣的藥品標注的生產日期為20140508,屬未經批準生產,應按假藥論處。
為進一步定性此案,哈市食藥監局對查扣藥品進行檢驗,結果顯示:“曹氏伸筋壯骨膠囊”添加化學藥品成分吲哚美辛、對乙酰氨基酚、醋酸潑尼松,進一步確定了該批藥品為假藥。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機關偵辦。
假冒“愛母環”銷售
去年4月末,遼寧愛母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向哈市食藥監局反映,他們在哈市發現了假冒其公司生產的MCu功能性節育器,即“愛母環”。稽查人員通過對道外區靖宇街一帶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集中暗訪,初步掌握了銷售假冒“愛母環”企業的情況和銷售流向。5月初,該局統一行動檢查了醫療器械經營企業12家,在企業查獲假冒“愛母環”(MCu功能性節育器)60支,貨值金額2000多元。
據涉案嫌疑人供述,假冒“愛母環”一般都銷給了哈市周邊縣(市)和鄉鎮醫療機構。為盡量減少假冒產品危害,該局稽查支隊與區縣(市)局取得聯系,將此次查處情況、假冒產品特征、辨別方法及真假“愛母環”照片發至各局,請其配合檢查。同時將“愛母環”列為“五整治”重點檢查產品,加大檢查力度,將假冒產品徹底掃清。
黑加工點做出香菇肉卷
4月4日,哈市食藥監局根據市長電話熱線交辦案件轉辦單,對哈市道里區群力松江村四方臺屯一加工點進行檢查。現場發現5名工人正在加工“香菇肉卷”,工人均未辦理健康證,生產環境臟、亂、差,原料肉隨意堆放于地面,有成品“香菇肉卷”220個。該加工點提供不出食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及生產執行標準等相關手續。經詢問該加工點負責人,未辦理任何合法手續。執法人員當場扣押生產工具(絞肉機、塑料桶、塑料糟、冰柜)、成品“香菇肉卷”220個及大量原料,并對該加工點進行依法查封。
松北對青永興粉制品廠
濫用添加劑做水鮮拉皮
3月14日,哈市食藥監局對哈爾濱松北區對青鎮山后村吳安屯哈市松北區對青永興粉制品加工廠進行檢查。檢查發現,該單位正在生產水鮮拉皮,車間內食品添加劑“鉀明礬”35公斤,2個食品添加劑“鉀明礬”空袋(凈含量50公斤);成品“水鮮拉皮”300袋,食品生產許可證號QS2301 2301 0224。現場詢問該單位負責人,成品均為當日生產產品,且未能提供投料記錄、進貨臺賬、銷售臺賬等。其加工廠化驗室器材閑置,無產品留樣、無出廠檢驗記錄。
由于涉嫌超范圍使用添加劑,產品未進行出廠檢驗等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現場責令該加工廠停止生產,并對35公斤食品添加劑“鉀明礬”和300袋“水鮮拉皮”及1134袋原料“食用木薯淀粉”和生產機器設備進行扣押和查封。
學校周邊“集中配餐點”
無餐飲服務許可擅自經營
1月8日,哈市食藥監局接到哈爾濱第163中學家長舉報,哈市南崗區林興街3號31棟樓5單元地下室有一盒飯集中配餐點,每天11時左右將加工好的盒飯集中配送到學校給孩子吃。
該局組織執法人員對該配餐點進行調查了解,現場發現空餐盒50多個。經詢問,該配餐點負責人表示其制作盒飯是因孩子家長要求幫忙代做,是給部分學生義務代做,現學生放假已停止加工,承諾不再經營。經查,該“代做點”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執法人員依法對該配餐點予以取締,并張貼取締通告。
不允許用的醫療器械
哈市一家醫院仍在用
非法分裝
中藥飲片
4個品種
2個為假藥
11月初有群眾舉報,哈市道外區民主鄉一庫房內非法加工中藥飲片。執法人員現場發現大量散放中藥飲片,倉庫內衛生條件很差,幾名工人正在臟亂的地面上分裝茯苓、魚腥草等中藥材。經查,該倉庫為哈爾濱道外區鑫源藥材站庫房,不具備分裝中藥飲片資質,現場存放的中藥材、中藥飲片10余個品種。執法人員對6個品種的飲片進行了抽驗,對剩余飲片予以登記保存。經檢驗,4個品種均不符合規定,其中2個品種酸棗仁、檀香為假藥,2個品種菟絲子、魚腥草為劣藥。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記者賈杰張珊珊
去年,哈市食藥監局接到江西省食藥監局協查函,告知有一批二類醫療器械內窺鏡潤滑膠流入哈市,該批產品經江西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檢驗,結果不符合YZB/贛2399—2013標準及中國藥典2010版二部的要求。
該局稽查支隊對哈市某醫院進行檢查發現,該醫院購入并使用了上述產品。這批次內窺鏡潤滑膠是該醫院在2014年6月1日新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實施前購入,新版條例對此類情況做出明確規定,不允許繼續使用。根據醫院2014年6月1日后繼續使用該批產品的數量、價格等證據,執法人員責令該院限期改正,依據新版條例規定對醫院作出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