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3月24日發布關于印發《煤炭深加工示范工程 標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辦法對標定目的、標定內容、標定管理、標定前準備工作、現場標定工作、標定后工作等內容進行了規范。
其中標定內容為:通過系統物料平衡計算,測定示范工程的物耗、水耗以及三廢排放等主要指標。通過系統能量平衡計算,測定示范工程的能耗及能源轉化效率。
標定目的為:標定示范工程的物耗、能耗、水耗以及三廢排放等主要指標,掌握示范工程能源轉化效率和二氧化硫(SO2)、氮氧化合物(NOX)及二氧化碳(CO2)等排放強度。 掌握示范工程的生產負荷、各機組及轉動設備運行情況、產品品種及質量指標、安全環保措施、投資強度及經濟效益,判斷以上指標是否達到設計值。 總結示范工程的運行經驗,查找并分析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優化操作和技術改造提供可靠的依據和建議。
此前,國家能源局等三部門印發了《關于促進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的意見》。意見提出,要切實提高煤炭加工轉化水平,加快煤炭由單一燃料向原料和燃料并重轉變。同時,要適度發展現代煤化工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