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表面活性劑網訊:環保部駁回蘇新煤制氣環評申請,釋放明確信號
2月13日~19日,環境保護部公示了一批建設項目環評的審批決定。其中《關于不予批準蘇新能源和豐有限公司4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通知》,對蘇新能源新疆準東煤制氣項目之前提交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正式駁回。中國化工報記者了解到,蘇新項目是2013年國家開閘煤制氣以來,首個向環保部遞交環評申請的項目。這個“出師不利”的結果,加重了其他幾家已獲核準的煤制氣項目的觀望情緒。
“此次駁回表明了新任環保部長上任后對煤制氣項目的監管立場,也在一定意義上表明了政府對一哄而上發展煤化工的態度。”北京師范大學環境學院教授陳彬接受中國化工報記者采訪時如是解讀這條消息。他認為,政府已經開始接受教訓,我國對煤化工的環境評審正在收緊。
項目很大型,地方很支持
記者致電曾參與蘇新能源和豐有限公司4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制作的北京飛燕石化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對方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訪。記者隨后從飛燕石化環保公司發布的環評公示中了解到,他們對這個項目的環評表述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管理規定(試行)》(新環評價發[2013]488號)的有關規定,并對本項目開展了公眾參與二次公示,聽取社會各界對該項目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形成最終報告上報環保部。
記者從蘇新能源相關人員處了解到,蘇新能源和豐有限公司是經省政府批準,由江蘇省國資委主導,徐礦集團、國信集團、交通控股、蘇豪集團、匯鴻集團5家省屬大型企業共同出資組建的煤基清潔能源開發實體,直接接受省政府領導,是江蘇、新疆兩省區《關于深化兩地清潔能源戰略合作協議》的執行主體,承擔“產業援疆”和“疆氣入蘇”的任務,全面承繼徐礦集團塔城和豐40億立方米/年煤制氣及后續項目,建設江蘇省塔城和豐煤基清潔能源基地。
蘇新能源和豐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項先生告訴記者,根據江蘇、新疆兩省區清潔能源戰略合作協議約定,計劃到2020年,江蘇在新疆投資1800億元,建成26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形成1.3億噸/年煤炭生產能力,配套實施其他煤基能源項目。首期4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及2600萬噸/年配套煤礦項目將于2017年基本建成投產。
“按說,對于這樣一個地方政府力推的援疆大型煤化工項目,放在早些時間應該會是一路綠燈,但這次被環評卡住了,這充分說明,國家把環保放在了比GDP更高的位置上。”陳彬認為。
環評挺認真,但是未通過
記者查閱了該項目環評的第二次公示報告,報告的結論是: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當地發展規劃。環境空氣、噪聲質量現狀滿足環境功能區要求。項目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和設備,清潔生產水平較高;在采取報告書所述的各項環保措施后,廢氣、噪聲滿足達標排放要求、不向地表水體排放污水、工業固體廢物全部得到合理處置;總量控制因子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預測表明,項目投產后,各敏感點環境空氣質量基本滿足標準要求,項目投產對聲環境、地下水環境、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小。項目采取環境風險防范及減緩措施后,設定的最大可信事故風險預測值低于化工行業風險統計水平,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可以接受。
然而正是這樣一份看似完美的環評報告,環保部于2014年10月31日受理,經過3個多月審核,最終并未批準其環評申請。
“單從這份環評報告來看,的確還算完整,各方面因素都考慮到了,也吸取了一些已經上馬煤化工項目在環保方面的經驗和教訓。如果是在一年前,報告通過的可能性很大,但現在看來,國家對煤化工的環評更加嚴格了。”業內一位環保專家表示。
理由很明確,駁回引思考
記者查閱環保部駁回通知發現,環保部不予同意的理由第一個就是:項目所在區域水資源匱乏,未結合流域水資源變化趨勢、開發利用現狀及規劃情況,充分論證項目取水對下游居民用水、生態用水和農業用水的影響。
“環保部這一條駁回理由,可以說點到了煤化工項目的死穴。”陳彬說。他表示,其實,由于我國西部地區水資源與煤炭逆向分布,所以不宜在西部地區大規模發展煤化工,社會各方面對此呼聲也十分強烈,有的煤化工項目已經對當地的水資源造成了過度索取,形成了與民爭水的現象,后果十分嚴重。現在看來,政府是真正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了,這是好事。
環保部給出的第二個理由是:項目工程分析未結合各廢水處理單元排水水質和各工藝單元用水需求,論證生化系統深度處理、回用水處理系統和高濃鹽水處理系統反滲透、濃鹽水蒸發結晶等單元的環境可行性。
業內一位煤化工環保專家告訴中國化工報記者,環保部給出的這一理由是中肯的,也是實事求是的。事實上,從我國已經運行的幾個煤制氣項目來看,煤制氣廢水處理,特別是高濃鹽水處理問題的確比較困難,至少目前來看,處理的成本相當高,處理技術還不夠成熟,廢水處理問題或正在成為制約煤制氣項目長周期連續穩定運轉的瓶頸問題。對煤制氣廢水處理問題,可以說目前尚處在攻關和探索之中,真正解決這一問題還需要假以時日。
業內專家表示,環保部駁回的其他理由還包括廢氣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等,這些問題在已建成的幾個項目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環保部這個駁回報告,條條擊中要害,充分說明政府已經認真總結了已建成的一些煤制氣和煤化工項目在環保方面存在的各種問題,有了實踐的依據,動了真格。”陳彬說:“如此看來,國家對煤化工的環保門檻無疑是抬高了,對環評報告的審查也更嚴格了。以后煤化工的環評如果做不到切實可行,并真正達到保護環境的要求,恐怕過不了關了。”
對于項目前途,蘇新仍有信心
蘇新能源和豐有限公司項目企劃部負責人袁玉林接受中國化工報記者采訪時說:“國家對煤化工的環保要求的確更嚴了,但這次環評未獲環保部批準并非‘一棍子打死’,而是需要我們對有些數據作進一步的論證和補充,同時要求地方政府對該項目水資源指標加以落實,待這些工作做實后,我們會再行申報。”
袁玉林進一步解釋說:“我們的項目所處位置離新疆準東地區還有幾百千米的距離,項目所在地環境容量比較大,如果我們的環評通不過,其他項目就更是難上加難了。”
“煤制氣作為國家鼓勵發展的清潔能源,在我國新型替代能源中占有重要地位,蘇新能源煤制氣項目一手托兩家,既承載著江蘇省援疆責任,也肩負著解決江蘇省缺氣大任,我們有責任上好這個項目。”袁玉林最后向記者表示說:“環保部對項目環評的嚴格要求是中國煤化工健康發展的前提。針對環評提出的六個方面的整改要求,蘇新能源以保護環境為己任,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進行整改補充,并將以極具示范意義的嶄新形象發展煤制天然氣項目,履行好企業的社會責任,給公眾一個滿意的交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