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污染控制司 李煒臻
2006年,全國廢水排放總量為536.8億t,同比增加2.3%。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240.2億t,占廢水排放總量的44.7%,同比減少1.1%。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428.2萬t,同比增加1.0%,其中工業廢水中COD排放量541.5萬t,占COD排放總量的37.9%,同比減少2.4%;城鎮生活污水COD排放量886.7萬t,占COD排放總量的62.1%,同比增加3.2%。廢水中氨氮排放量141.3萬t,同比減少5.7%。其中,工業氨氮排放量42.5萬t,占氨氮排放量的30.0%,同比減少19.0%;生活氨氮排放量98.8萬t,占氨氮排放量的70.0%,同比增加1.6%。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92.1%,同比下降0.5%,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80.6%,同比增長4.5%。
“十一五”工業廢水污染防治重要舉措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則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提出的22個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中有8個是約束性的,其中涉及水污染防治的有2項指標:“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十一五”期間,我國工業廢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思路是加強對工業廢水污染源的監管,提高工業用水重復率,以重點流域治理為重點,全面推動全國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嚴格控制工業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長,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建立高耗水行業用水限額制度,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藝和設備。以造紙、釀造、化工、印染行業為重點,加大治理和改造力度,在鋼鐵、電力、化工、煤炭等重點行業、企業推廣廢水循環利用,努力實現廢水少排放或零排放。缺水地區要嚴格限制高耗水型工業項目建設。
進一步完善工業污染源監控體系加強對污染排放單位的審核和監管,實施水污染源全面達標工程,確定老污染源排污總量的削減定額。建立新建項目工業水污染物新增量的限值審批制度,擴、改建項目的污染物增量應在原有項目中消化。將村鎮工業污染源水污染物的排放作為環保監管的重點之一。
強化環境管理支撐能力 開展全國污染源調查,完善建設水環境模擬與污染控制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繼續建設環境與健康、生態工業等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形成各級重點實驗室的主導學科覆蓋。建設清潔能源利用、工業廢水污染控制、膜技術水污染控制等方向的工程技術中心,加強示范工程技術的推廣應用,基本形成我國環境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的體系。
修改完善環境法制建設 加快立法進程,為實施減排所需要的“區域限批”、總量控制、排污許可、限期治理、停產整治、淘汰落后的生產技術設備及工藝、關停環境違法企業等監管制度和強制措施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據。
加強工業廢水污染防治任重道遠
“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到“十一五”期末主要污染物總量比2005年削減10%。目前看來,在保持我國經濟持續穩定快速發展的前提下,實現削減目標,任務異常艱巨。加強工業廢水污染防治對于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確保完成總量控制任務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