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6日,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美國、英國和德國的進口初級形態二甲基環體硅氧烷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該被調查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9310000、38249090和39100000項下。
鑒于本案情況較為特殊和復雜,商務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6個月,即截止日期為2006年1月16日。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