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表面活性劑網資訊:成品油作為我國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消費稅改革無疑是能源稅收體系的重頭戲。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今年6月30日審議通過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制定了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時間表:2016年基本完成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因此成品油消費稅改革迫在眉睫。
我國成品油消費稅征收存在的問題
——征稅環節單一,只在生產、進口環節征收
目前我國成品油消費稅只在生產、委托加工、進口等起始環節征收,征收環節單一,這會導致從不同渠道生產的成品油進入市場時銷售價格不同,從而使競爭起點不公平。由于部分煉油企業自身管理不規范,地方政府對煉油企業監管不到位,因此在利益驅動下部分煉油企業通過一系列手段進行漏稅,使得生產出來的成品油很大一部分是以不含消費稅的“裸油”的價格進入市場的。
成品油的生產原料為原油或燃料油,而原油需繳納資源稅而無需繳納消費稅,燃料油需繳納消費稅、不需繳納資源稅。因此在監管不到位的情況下,煉油企業就會有內在沖動將買進的原油通過“變票”行為,將買入原油的票據改為買入燃料油的票據,從而漏掉一部分消費稅稅額。據不完全估算,每噸汽油在征收消費稅以及與其相關的附加費前后價差可達1800元,這就造成納稅企業在與偷稅、漏稅企業競爭時處于價格劣勢,長此以往將會出現“劣幣驅除良幣”的現象,從而對我國成品油市場造成巨大沖擊,同時也使我國成品油消費稅大量流失。
——各種油品稅率不一,造成市場行為扭曲
我國的成品油消費稅是從量計征,不同的油品之間的稅率并不統一。無鉛汽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為每升1.0元,含鉛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為每升1.4元,柴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為每升0.8元,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為每升1.0元。不同種成品油之間的單位稅額差距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造成套利空間,通過一系列不法手段將應納高稅率的成品油“洗白”為應納低稅率或不需要繳納消費稅的成品油。
目前我國成品油市場上存在著大量調和油,調和油是用芳烴、石腦油、90號汽油、MTBE等原料,或者使用93號汽油添加其他化學成分調和出來的。調和汽油生產準入門檻較低,生產工藝簡單。經過化學處理后,其排放標準可以做到符合93號清潔汽油標準,因此檢測結果也可以合格。但是調和油并不需要繳納消費稅,這就扭曲了市場主體的行為選擇,造成成品油市場秩序混亂,侵蝕了我國的大量成品油消費稅稅基。
同時我國成品油市場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政策,如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國發?2008?37號)的有關規定,航空煤油暫緩征收消費稅。《通知》初衷是為減輕航空企業的稅收負擔,卻導致了其他油以航空煤油的面目出廠,從而漏繳消費稅,形成了稅收征管的漏洞。為鼓勵企業生產生物柴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2010年聯合下發《關于對利用廢棄的動植物油生產純生物柴油免征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0?118號),明確對利用廢棄動植物油脂生產的純生物柴油免征消費稅,該《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此前已繳納消費稅的生產企業可按照規定予以退還。然而,國內眾多進口商鉆進口生物柴油免繳消費稅的政策空子,大量進口含少量生物柴油組分的普通柴油,牟取暴利。
走營改增道路,建立成品油多環節征收稅鏈
——明確征收范圍,建立清單制度
成品油市場品種多樣,不同種成品油之間因稅率不同,這給稅收征管和稅收稽查工作帶來了困難。因此,可以考慮建立清單制度,通過正向列舉或者反向剔除等方法,統一行業內成品油種類名稱,以準確無歧義的文件形式明確征收范圍,填補征管漏洞。
——統一稅率,簡化稅制,規范稅收優惠政策
不同種成品油之間稅率不一容易造成市場主體行為扭曲。我國成品油消費稅之間稅率并不大,因此可以考慮將所有成品油稅率統一,在稅率源頭上將漏洞堵死。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清理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在此基礎上應考慮盡量減少甚至取消成品油稅收優惠,減少稅收優惠政策對資源配置的扭曲。
——成品油消費稅改革走營改增道路,通過成品油消費稅改征增值稅,建立環環相扣的全程稅鏈
1994年分稅制改革之后,營業稅和增值稅是平行征收的關系,但是營業稅存在著重復課稅的情況,因此從2012年8月1日開始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改增試點,同年8月營改增試點分批擴大,預計到“十二五”結束時將在全國范圍內完成營改增。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是增值稅的子集,旨在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加征消費稅以實現對高能耗、不可再生資源進行特殊調節,而成品油消費稅又只是消費稅中的一個稅目,因此在改革成本最小的前提下,可以依托現有增值稅框架進行成品油消費稅改革。
將成品油消費稅改為增值稅后,每個環節依次抵扣,直至進入最終消費環節,形成全程稅收征管鏈條。將成品油消費稅改為增值稅后,可以實現三重紅利:
1。可以相對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將成品油消費稅改為增值稅后,成品油消費者有索要發票的內在激勵,實現以票控稅,將增值稅的“良稅”效果體現出來,相對于之前征收消費稅時的征管力度要小得多。
2。明確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由于消費稅是價內稅,消費者在消費成品油時價格中含有消費稅稅額,將成品油消費稅改為增值稅后,實現價稅分離,明確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有利于減少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矛盾。
3。明確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成品油生產企業不但要繳納消費稅還要繳納營業稅,而消費稅屬于中央稅,營業稅屬于地方稅,在繳納消費稅較多的情況下會影響地方政府的營業稅收入,再加上2012年營改增之后,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減少,因此地方政府并不存在強烈的動機來加強對成品油消費稅進行征管,甚至會因為地方保護主義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對成品油生產企業漏稅進行縱容。但是轉為增值稅后,這部分稅收收入將自動轉為中央地方共享稅,這樣地方政府就存在內在激勵,從而加強監管,同時可以彌補地方政府營改增之后的財政收入短缺。在對成品油消費稅進行改革時,應以穩定宏觀稅負為原則,避免出現改革之后企業稅負增加的現象,因此應謹慎測算成品油增值稅稅率,從而確保石化行業健康發展和國家能源供應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