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表面活性劑網資訊:2014年7月4日,挪威公布高氮含量硝酸銨肥料安全要求修訂提案。
通過經2008年5月30日挪威法規No. 516執行的2006年12月18日歐盟議會和理事會法規(EC) No 1907/2006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ACH),硝酸銨肥料某些技術規定在歐洲經濟區(EEA)得到統一。
挪威還決定使國內法規適應2003年10月13日歐盟議會和理事會法規(EC) No 2003/2003第25至28條的某些規定。這是為了簡化依照法規上市的高氮含量硝酸銨肥料的處理。為了促進肥料的控制,我們還提出了提交防爆測試信息的新要求。
提出了以下新要求:
·下列情況必須在肥料到達挪威邊境之前至少5天向挪威民防總局提交防爆分析報告:
-肥料從歐洲經濟區(EEA)以外國家進口。
-肥料從歐洲經濟區(EEA)國家進口,以前從未在歐洲經濟區(EEA)國家上市。
·分析由認可實驗室執行。
·提交關于進口到挪威或在挪威上市的產品信息。
·高氮含量硝酸銨肥料只能以包裝形式提供給最終用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