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近日再次力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表示,利用保險工具來防范環境污染事故,有利于分散企業經營風險,有利于發揮費率杠桿機制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時獲得賠償。
按照環保部和保監會簽署的《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化品的企業,易發生污染事故的化工企業,經營危險廢物處置的企業,尤其是近年來發生過重大污染事故的企業,將被要求參與此項制度的試點。
環境保護部近日再次力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表示,利用保險工具來防范環境污染事故,有利于分散企業經營風險,有利于發揮費率杠桿機制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時獲得賠償。
按照環保部和保監會簽署的《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化品的企業,易發生污染事故的化工企業,經營危險廢物處置的企業,尤其是近年來發生過重大污染事故的企業,將被要求參與此項制度的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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