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9月16日發布了《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強調嚴格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產能的光伏制造項目。新建和改擴建光伏制造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
光伏制造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具有太陽能光伏產品獨立生產、供應和售后服務能力;具有省級以上獨立研發機構、技術中心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不低于總銷售額的 3%且不少于 1000 萬元人民幣等。
光伏制造企業按產品類型應分別滿足以下要求:多晶硅項目每期規模大于 3000 噸/年;硅錠年產能不低于 1000 噸;硅棒年產能不低于 1000 噸;硅片年產能不低于 5000 萬片;晶硅電池年產能不低于 200MWp;晶硅電池組件年產能不低于 200MWp;薄膜電池組件年產能不低于 50MWp。
《規范條件》對現有和新建改擴建光伏制造企業及項目產品分別提出了要求。比如:現有的多晶硅電池和單晶硅電池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6%和17%,新建和改擴建則提至18%和20%;現有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4.5%和15.5%,新建和改擴建則提至16.5%和 17.5%;現有硅基、銅銦鎵硒(CIGS)、碲化鎘(CdTe)及其他薄膜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 8%、10%、11%、10%,新建和改擴建分別不低于 12%、12%、13%、12%。
此外,《規范條件》還對光伏制造項目資源綜合利用、能耗、環境保護、質量管理、安全、衛生和社會責任等方面做出了相應的規定。
規范條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原《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工聯電子[2010]第 137 號)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