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環保部、國土資源部、公安部等八部委8月5日聯合發出通知,自8月15日至11月15日開展打擊稀土開采、生產、流通環節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
根據《打擊稀土開采、生產、流通環節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方案》,本次行動的主要任務,一是檢查地方各級政府執行指令性生產計劃、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環保核查、安全生產等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二是對轄區內稀土礦山、冶煉分離和貿易企業(含中央企業)逐一進行核查,摸清產量、銷售量及流通情況等。三是清理從廢舊產品中回收利用稀土的企業,查清原料來源及數量、銷售量。四是核查非法開采、生產的舉報線索。五是在上述工作基礎上,集中查辦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件。
本次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和要求有六項。一是打擊非法開采稀土行為,二是整頓違規生產行為,三是打擊流通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四是清理稀土廢舊產品回收及綜合利用企業,五是打擊黑色利益鏈,六是檢查稀土監管責任落實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