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震懾環境違法行為,公安部日前公布4起環境污染重大案件,其中包括一起化工企業非法傾倒廢液污染環境案件。
這4起典型環境污染重大案件分別是云南省昆明市“牛奶河”污染案、河北省廊坊市部分電鍍廠非法排放電鍍廢液污染環境案、湖南省株洲市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傾倒化工廢液污染環境案和山東省鄒平縣乾利公司非法處置工業渣土污染環境案。
公安部近日公布了四起環境污染重大案件。其中,云南省昆明市“牛奶河”污染案涉案三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羅某、劉某、馬某及相關責任人等8人,已于5月17日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依法逮捕。
4月上旬,媒體報道昆明東川區“牛奶河”污染問題后,昆明市公安機關迅速進行調查,成立專案組開展工作,先后對涉嫌污染環境的昆明東川通宇選礦廠、兆鑫礦業有限公司、東海礦業有限公司立案偵查。公安部將此案列為掛牌案件,并兩次派工作組赴昆明市指導督辦,要求明確責任,依法徹查徹辦。
經偵查查明,上述涉案三家企業分別自2003年、2007年建廠生產以來,通過私設暗管,將“萃取原礦石”、生產精銅礦過程中產生的含硫化鈉、砷、鉛、鋅、銅、鎘等有毒物質的尾礦水、尾礦砂等直接排向小江,造成水體及流域土壤的嚴重污染,小江河水變白并流入下游的金沙江,周邊逾百畝土地板結。其中,僅2012年1月至12月間,東川通宇選礦廠即非法排放尾礦水26萬余噸,兆鑫礦業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產廢水13.8萬余噸,東海礦業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產廢水3.6萬余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