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12?31”苯胺泄漏事件處置工作組透露,2012年12月30日12時30分,天脊煤化工集團下屬方元公司的當班人員未按規程操作和檢測,導致進料管道上存在質量問題的金屬軟管破裂,致使苯胺泄漏到圍堰內。當班人員未按規定定時巡檢,沒有及時發現苯胺泄漏。發生破裂的金屬軟管由北京首航五環工業工程公司生產。該公司無金屬軟管制造資質,破裂的金屬軟管存在質量問題。
從2012年12月30日13時45分苯胺開始泄漏,至31日8時15分停止送料,總泄漏時間為18.5個小時,泄漏總量為319.87噸;流出廠區134.29噸,其中,流入濁漳河8.76噸。苯胺原液中的揮發酚是造成濁漳河揮發酚超標的原因。天脊集團誤報苯胺泄漏量為1至1.5噸,遲報事故及事件信息,未在規定時間報告,誤導和延誤了有關部門進行準確判斷和快速處置。
38名責任人受處理
長治市環境監察支隊黨支部書記趙俊翼、天脊股份公司環保能源部部長皇甫守義等5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另對24名企業相關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對9名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責令潞安集團向省國資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責令長治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山西省“12?31”苯胺泄漏事件調查組認定,潞安集團天脊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12?31”苯胺泄漏事故引發濁漳河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引發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事故企業、相關政府及部門對此負有責任,共有38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理。其中包括山西長治市長被提名去職。
2月22日,山西省長治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六次會議,會議決定接受張保辭去長治市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決定任命席小軍為長治市副市長,代市長。






